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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公安局 财务集中监管的一体化管理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9-25 访问次数:1682

简介:
青岛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共安全工作的市政府职能部门,成立于1949年5月15日。目前,市公安局按照职能设置14个业务部门,按照青岛市行政区划设置7个区公安分局、5个县市级公安局,总警力近万人。其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拟定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刑事案件的立案侦察工作,防范、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包括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及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负责全市巡逻、治安、交通、消防、经保、警卫、预审、看守、人口、出入境管理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项目目标:

借助于金蝶GMiS平台,适应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青岛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对下属各单位财务经费的监管力度,实现全市(七区)财务统一核算和监管,青岛公安局各处室及分局派出所,实行“集中支付、分户核算、统一管理”的模式,实现青岛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经费统一进行监督管理;取消各分局和大队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客户端,由市公安局装财处统一对财政办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加强对办案专项经费拨付和执行的监控力度。在市局全面掌控各基层公安机构明细财务信息的基础上,各大队及分局派出所能在统一的业务基础数据体系、统一的科目体系、统一的报表体系的基础上实行独立核算及应用。

解决方案:

集中支付+财务集中管理模式:

通过财务集中管理信息平台把公安局各级下属单位纳入统一的业务处理平台,实现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务核算三项业务高度统一。维护部门财务管理的统一性,强化由于财政改革而被削弱的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控权。

部署金蝶财务集中监管系统后,取消了公安局二级单位原来应用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客户端,市公安局提供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二级单位通过网络连接到市公安局,远程访问金蝶财务集中监管系统,二级单位的数据全部保存在市公安局数据库服务器上。同时,公安局与财政联网实现了报账数据交换,数据的上传下载为自动采集信息生成凭证提供基础。

应用价值:

提高了工作效率:

  • 缩短了报销审核时间。实行财务集中监管系统后,市局会计可随时对二级单位的报销分录进行提前审核,待见到报销单据后只需审核原始单据即可过账,缩短了报销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 可随时查看各种报表。在财务集中监管系统中设置了各单位独立报表模块,系统可根据报账单位需求生成各种报表,报账单位可通过网络平台随时查看本单位的各种报表,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掌握本单位的财务信息。

节省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 节约了网络成本和数据库维护成本。部署财务集中监管系统后,由市局提供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取消二级单位原来应用的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客户端,对资金的审批和拨付都由公安局来监管,同时二级单位无需再连接到财政数据交换中心,也无需配备单独的应用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只需通过网络连接到市公安局即可,二级单位数据全部保存在市公安局数据库服务器上,方便数据汇总和统一维护,节约了网络成本和数据库维护成本。

  • 凭证自动生成,集中打印装订,节省大量人力。公安局下属单位在计划额度范围内录入本单位的支付申请,由公安局相关部门审核后,在金蝶系统中形成支付信息,通过系统的凭证汇总功能,对各单位的凭证通过自定义汇总条件统一生成公安局的支付信息,通过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供的导入功能,能自动生成集中支付系统中的支付凭证走正常支付流程,由银行完成支付。对于公安局的财务核算,在支付凭证生成后,金蝶系统可以自动采集集中支付系统中已支付凭证的凭证信息,如:支出经济分类,资金性质、支付方式、预算单位等要素自动生成公安局核算所需的会计凭证,月末由专人进行打印装订,无需由各二级单位打印装订后汇总,节约了大量的人力。

加强了财务监督力度:

  •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通过建立青岛市公安局一个账套,然后能通过对会计科目挂接部门核算,把所有的二级单位通过部门核算的形式挂接到单位会计科目上,通过部门核算实现收入和支出的分户核算,各单位日常经费报销采用备用金办法进行,即由市局按照各单位的实际需求,拨付一定数额备用金用于各单位日常零星业务开支和差旅费借款等,大额款项由市局统一以转账的形式拨付至收款单位,加强了财务监督力度。